106年的試題很貼近實際的工作所需要了解的資訊,挺不錯的,但對於背考古題沒有實際經驗的考生,會很吃虧~~~
目前答題進度約85%~~~

106年『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

A卷試題

一、下圖為商業空間木作壁板後,釘輕鋼架天花板與隱藏式掛圖鉤之施工大樣圖(單位:mm),請依圖示(1)-(4)要求回答各問題。(配分20分)
答:
(1)木芯板/18mm厚 (2)輕鋼架L型收邊條 (3)礦纖板、石膏板、矽酸鈣板 (4)柳安、集成角料/30X36mm(1吋X1.2吋)

二、依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1567-A1042建築製圖消防設備符號規定,寫出下列符號所代表名稱。(配分20分)
答:
(1)自動灑水送水口 (2)火警受信總機 (3)火警警鈴 (4)綜合盤 (5)差動型火警探測器

三、請列舉7種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中,需放樣之工程項目。(配分20分)
答:
(一)拆除工程:拆除位置、拆除尺寸、拆除程度(去皮、打毛、見底)
(二)泥作工程:砌磚牆、粗底粉刷、鋪貼磁磚、洗石子粉刷、磨石子粉刷、斬石子粉刷。
(三)水電工程:給排水管路位置、電氣管路路徑、出線盒位置、燈具出線孔位置。
(四)木作工程:天花板高程、檢修口位置、牆面造型位置、高架地板高度。
(五)輕隔間工程:隔間施作位置、轉角、隔間厚度、開口位置。
(六)輕鋼架天花板工程:天花板高程、空調出風口、天花板造型。
(七)裝潢工程:壁紙施作位置、滿鋪地毯、方塊毯起始點中心點、塑膠地磚鋪貼起始點。

四、室內裝修放樣種類分為「實際放樣」及「圖上放樣」,請分別說明之。(配分20分)
答:
(一)實際放樣:放樣作業做為各項工程的前置作業,意指在該工程項目開始進場施工作業前,由設計師、工程負責人及放樣作業人員,於預定施作區域或地點,將施工圖上記錄的作業項目,以1:1的比例,透過雷射水平儀、水平尺、角尺等工具,以墨斗線或粉筆、噴漆等工具標註、繪製在地面上或施作介面上,以便在實際作業前進行內容核對,檢查有無錯誤、收邊、介面處理之問題,同時加快進場後作業速度。
(二)圖上放樣:將預定作業的隔間、櫃體、傢俱物件等項目。等比例縮小後,放入相同縮小比例的平面配置圖內,以便確認該項物件在空間的大小比例及位置,方便進行整體空間的規劃配置及調整尺寸,待圖面設計規畫作業完畢後。再以確認後尺寸繪製後續施工詳細圖說、細部結構大樣等圖面,便於整體作業流程。(上述「圖上放樣」純屬瞎掰,目前查無出題依據或參考文件)。

五、請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回答下列問題。(配分20分,各4分)
(一)雇主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應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1)
(二)雇主對於木材加工用帶鋸鋸齒(鋸切所需之部分及鋸床除外)及帶輪,應設置(2)等設備。
(三)雇主對於木材加工用帶鋸之突釘型導送滾輪或鋸齒型導送滾輪,除導送面外,應設(3)或(4)。
(四)雇主對於有自動輸送裝置以外之截角機,應裝置(5)預防裝置。

答: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
(一)雇主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應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法規弟56條)
(二)雇主對於木材加工用帶鋸鋸齒(鋸切所需之部分及鋸床除外)及帶輪,應設置『護罩或護圍』等設備。(法規弟64條)
(三)雇主對於木材加工用帶鋸之突釘型導送滾輪或鋸齒型導送滾輪,除導送面外,應設『接觸預防裝置』或『護蓋』。(法規弟65條)
(四)雇主對於有自動輸送裝置以外之截角機,應裝置『刃部接觸』預防裝置。(法規弟66條)

 

B卷試題

一、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有何種違規情事之一者?當地主管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廢止登記許可並註銷登記證。(配分20分)
答:
第三十九條 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廢止登記許可並註銷登記證:
一、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供所受聘室內裝修業以外使用。

二、十年內受停止執行職務處分累計滿二年。
三、受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累計三次。

二、請依建築物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相關規定,填具下列材料之耐燃性級別。(配分20分,各2分)
(一)耐燃石膏板、(二)耐燃塑膠板、(三)礦棉、(四)耐燃纖維板、(五)木絲水泥板、(六)石膏板、(七)玻璃、(八)陶瓷品、(九)石灰、(十)耐燃合板。

答:
(一)耐燃石膏板-耐燃二級。 (二)耐燃塑膠板-耐燃三級。 (三)礦棉-耐燃一級。 (四)耐燃纖維板-耐燃三級。 (五)木絲水泥板-耐燃二級。 (六)石膏板-耐燃三級。 (七)玻璃-耐燃一級。 (八)陶瓷品-耐燃一級。 (九)石灰-耐燃一級。 (十)耐燃合板-耐燃三級。

三、今有一裝修鋼筋混凝土內牆欲採硬底工法舖貼磁磚,請寫出下列面磚鋪貼程序所需之工具各2項:(一)牆面整平、(二)牆面粉刷、(三)牆面放樣、(四)牆面面磚鋪貼、(五)牆面清潔。(配分20分)
答:
(一)牆面整平:尖嘴鉗、鋼刷、刮刀。
(二)牆面粉刷:船型鏝刀、手拌板(土捧)、砂漿勺子。
(三)牆面放樣:雷射水平儀、墨斗、水平尺。
(四)牆面面磚鋪貼:鋸齒鏝刀、磁磚十字架、磁磚整平器、磁磚切割器。
(五)牆面清潔:水桶、西德海綿、抹布。

四、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樓地板面材及窗,其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總面積百分之四十五以上,請問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符合之綠建材,依性能分為哪5種?(配分20分)
答:
依「綠建材設計技術規範修正規定」規定,綠建材性能可分為下列五種:
(一)生態性:指運用自然材料,具備無匱乏疑慮、低環境衝擊之性能。
(二)再生性:指符合建材基本材料性能及有害事業廢棄物限用規定,由廢棄材料回收再生產之性能。
(三)環保性:指具備可回收、再利用、低污染、省資源等性能 。
(四)健康性:指對人體健康危害較低,具低甲醛及低揮發性有機物質(TVOC)逸散量之性能。
(五)高性能:指能克服傳統建材、建材組件 之性能缺陷,在整體性能上具有高度物化性能表現之建材,包括安全性、功能性、防音性、透水性等特殊性能 。

五、請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解釋下列名詞:(配分20分,各4分)
(一)接地線 (二)接戶開關 (三)斷路器 (四)出線頭 (五)實心線

答:
(一)接地線:連接設備、器具或配線系統至接地極之導線。
(二)接戶開關:凡能同時啟斷進屋線各導線之開關又名總開關。
(三)斷路器:於額定能力內,電路發生過電流時,能自動切斷該電路,而不致損及其本體之過電流保護器。
(四)出線頭:凡屬用電線路之出口處並可連接用電器具者又名出線口。
(五)實心線:由單股裸線所構成之導線,又名單線。

C卷試題

一、請說明烤漆鋁板或烤漆鋼板運送及儲存應注意事項。
答:
烤漆鋁板或烤漆鋼板運送及儲存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製作完成經出廠檢驗後,須用 P.E.厚至少 0.08cm 包裝其外露部份,在四角採用瓦楞紙包裝妥當(與混凝土或圬工牆接觸部分不得包覆),以防運輸時碰傷並防水泥漿沾污材料表面塗裝。
(二)搬運時,均應輕取輕放,用力均勻,不得任意拖拉,致使材料變形。
(三)置放時均須在適當墊料上垂直放置,不得平放、堆疊或負重。

二、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綱要相關規定,說明裝修用仿石質複層塗料於下列階段施工中,應要求事項:(一)底漆噴塗:(二)貼溝縫膠帶:
答:
(一)底漆噴塗:
(1)底漆須噴塗 2 遍以上,使能均勻遮蔽完全看不到受漆面顏色為準,並有 24 小時以上之乾燥時間。
(2)底漆用量為 0.3kg/m2以上。 
(二)貼溝縫膠帶:
(1)溝縫位置、寬度須依施工製造圖之位置精確放樣。
(2)為使受漆面有防水效果,在底塗施工後,方可貼溝縫膠帶。
(3)溝縫膠帶應採用不脫黏結底膠者。
(4)中層漆噴塗後,溝縫膠帶須立即撕除。 

三、凡屬於建築物使用之門、窗或隔間、欄杆、扶手等經指定玻璃時,請說明玻璃及鑲崁之材料安裝時,應包括那些施作項目?
答:
(一)準備工作
1.除另有規定外,所有門窗玻璃之安裝均須單孔為一整塊玻璃,不得拼接。
2.依據施工製造圖或現場玻璃安裝處之開孔尺度,裁切玻璃使嵌合及空隙均符合要求。
3.玻璃表面須保持清潔。安裝表面不得有灰塵、腐蝕物及殘渣等雜物。
4.當玻璃周圍及框架溫度低於 5℃以下,以及框架受雨、霜、水滴凝結、或其他原因而潮濕時,勿進行鑲嵌玻璃工作及勿使用液體玻璃填縫料。
(二)施工方法
1.現場玻璃應依據契約圖說所規定之位置安裝,並與核准之樣品相符合。
2.施工承攬廠商應督導分包人安裝,並確認每片玻璃皆為所指定之型式及等級。
3.安裝用膠帶其長度應與玻璃完全相同,安裝至窗框後,其縫隙應密不透水。不得拉長或使膠帶變形。
4.將聚氯丁合成橡膠墊塊置於玻璃片底部 1/4 長度位置。墊塊應使玻璃與框架距離至少 1.5mm 以上,並固定於玻璃之開孔位置上。
5.安裝並固定玻璃,以填縫料填滿玻璃與押條之間所有的空隙。
6.凡發霉、變色、斑點、扭曲或波紋之玻璃不得使用;雖已裝配一經發現仍須全面更換。
7.安裝須在氣溫高於 5℃以上,且預測前 24 小時內不下雨之天候下完成。
8.應依據契約圖說及本規範「第 07900 章--填縫料」之規定施打填縫料。
(三)清理、清潔
1.驗收前須徹底清除所裝玻璃上之污漬、油漆或其他有礙觀瞻之物,並擦拭潔淨。
2.安裝時不慎沾上水泥、灰漿等應在未乾前以清水沖洗或濕布拭除。
3.油酯類污物則以中性皂水或清潔劑洗除,並擦拭乾淨。
4.使用與填縫料相容之溶劑,清除多餘或污染之填縫料。

四、請列舉7項地毯施工工具,並簡述其功能為何?

五、請依序出輕鋼架天花板防火礦纖天花板之主要施工步驟。

D卷試題

一、室內裝修作業中,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上從事作業時,應依規定辦理哪些事項?
答:
1.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為前項措施顯有困難,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等拆除,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
2.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但工作台之邊緣及開口部分等,不在此限。雇主依前項規定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應採取張掛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但無其他安全替代措施者,得採取繩索作業。使用安全帶時,應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
3.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勞工有墜落危險時,應使勞工停止作業。

二、請至少列舉5項室內裝修工程估價時,須注意哪些事項?
答:

三、公共工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之「建築物施工日誌」,除基本項目(工程名稱、承商名稱、工期、進度等)以外,其當日應記載之主要項目內容有哪些?
答:

四、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哪些健康檢查?
答:
第 20 條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下列健康檢查:
一、一般健康檢查。
二、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
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前項檢查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之醫師為之;檢查紀錄雇主應予保存,並負擔健康檢查費用;實施特殊健康檢查時,雇主應提供勞工作業內容及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予醫療機構。
前二項檢查之對象及其作業經歷、項目、期間、健康管理分級、檢查紀錄與保存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醫療機構對於健康檢查之結果,應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以作為工作相關疾病預防之必要應用。但一般健康檢查結果之通報,以指定項目發現異常者為限。
第二項醫療機構之認可條件、管理、檢查醫師資格與前項檢查結果之通報內容、方式、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工對於第一項之檢查,有接受之義務。

五、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室內裝修之建築物,其申請範圍用途為住宅或申請樓層之樓地板面積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在裝修範圍內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防火門窗區劃分隔,其未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者,得檢附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簽章負責之室內裝修圖說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報施工,經主管建築機關核給期限後,准予進行施工。工程完竣後,應檢附哪些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查許可,經審核其申請文件齊全後,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答:
檢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經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竣工查驗合格簽章負責之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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